白银高新区建设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政策汇编(3+2+10政策)
2018年2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兰州、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我省科技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更是白银市在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基础上,迎来的又一个重大发展机遇。建设国家自创区,既是我们落实国家战略的责任和使命所系,也是白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平台支撑。白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自创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的重要抓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瓶颈,本着“以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平台建设为基础、以人才培养为内核、以企业培育为支撑”的宗旨,在深入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白银市建设国家自创区“3+2+10”政策体系。
“3+2+10”政策体系,在顶层设计上已经具备了很强的系统性,面向企业创新发展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各项扶持措施,基本涵盖了简政放权、加大创新投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各个方面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上先行先试、体制上破除坚冰、内容上亮点纷呈的全面支撑。知之愈明,行之愈笃。我们期盼“3+2+10”政策的发布和实施,真正把自创区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工业城市再生再造、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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