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
第一条 为保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第三条 按照第二条的规...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司厅局级以下(含司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 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 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
第一条 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它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推荐范围包括: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属于党委管理的由地方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 第二条 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体现民主、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正确执行党的纪律,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遵照本规定审理案件。 第三条 案件检查结束后,必须移送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审理人员进行审理。 第四条 ...
第一条 为正确收集、鉴别和使用证据,保证办案质量,正确执行党的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1、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2、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包括符号、图画)。 3、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凡是知...